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點考工作方案》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時間
報考時間:2013年5月25日至30日。
二、考試對象
本次考試秉著“服務社會、服務高校、服務考生”的工作理念,堅持“考生自愿”的基本原則,具體的考試對象分為以下三類:
1、涉及專業更名、合并、課程調整和停考等情況的各開考專業的在籍考生。
2、按照畢業條件,當年12月前不合格課程不超過4科或累計參加過4次以上(含4次)自考的面向社會開考專業的在籍考生。
3、累計注冊2次的面向助學班開考專業的在籍考生。
三、報考方式
面向社會開考專業的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各市(州)、縣(市、區)自考辦所設報名站報考,也可以登陸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hneao.edu.cn)或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www.hneeb.cn)報考,凡網上報考者,本人須在報名站公布的確認時間內到現場辦理報考確認手續;自考助學班的考生到所在助學點辦理報考手續。
四、考試時間
2013年7月7日9:00-11:30為1單元,14:30-17:00為2單元
2013年7月8日9:00-11:30為3單元,14:30-17:00為4單元
五、有關事項說明
1、點考收費嚴格執行湘價服[2006]188號文件的規定,即按每科次200元的標準收取。
2、點考成績合格且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統一安排在當年的12月份辦理畢業手續。
3、凡參加本次點考因舞弊停考一年及以上處罰的考生,即使已在6月份報考了10月份的自考課程,也不能參加10月份的考試且不予退還此次報考費用。
六、點考課程安排
本次點考課程安排如下表(課程指定教材另行通知),考生須在規定的課程中選擇報考。
要參加點考的同學千萬不要錯過報考時間和參考時間,以及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