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擁有研究生學歷的孫某冒充國家領導人的女婿,以謊稱能幫人辦事為由,騙取他人錢財上百萬元,被興隆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據介紹,孫某為北京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2012年2月21日,因涉嫌詐騙罪被興隆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9月經檢察機關決定,由興隆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經依法審查查明,2008年2月20日,興隆縣農民張某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興隆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張某某妻子苗某通過朋友王某等人認識了孫某,請其幫忙盡早撈出張某某。孫某通過興隆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高某打聽案情后,與王某等人協商,由苗某出100萬元給孫某辦理其丈夫的保釋事宜。后王某等人將100萬元分次匯入孫某指定的賬戶,孫某此后交給高某5萬元,送給介紹人張某忠5萬元,將其余款項據為己有。2008年7月2日,在辦理張某某保釋事宜的過程中,孫某得知王某在天津薊縣一處礦山手續被安監部門查扣,稱其認識國家安監總局領導可提供幫助,經商議,收取王某20萬元,但此事未予辦理,孫某將該款據為己有……經檢察機關查明,孫某先后共騙取苗某、王某、孟某、倪某共計131萬元,該款項在孫某歸案后已全部繳納。
興隆縣人民檢察院認為,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對孫某提起公訴。11月6日,興隆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據一些受害人介紹,他們是通過唐山遵化的朋友介紹認識的孫某。“他們說他是國家領導人的女婿,找到他后,他說自己認識許多部門的領導,所以我們才相信了他。但是通過一些事,我們發現他并沒有吹噓的那么大能量,也沒有真正幫我們辦成過事。”由于礙于對方是國家領導人親屬的身份,受害人起初并未主動討要被騙的錢財。“2011年,我們通過其它途徑了解到,他根本不是國家領導人的親屬,這才知道是上當受騙了,所以就報了案。”據了解,孫某為研究生學歷,而受害人大都為中小學文化。盡管孫某犯罪手段并不太高明,但因受害人過于相信其顯赫身份,而放松了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