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學制與學習方式
全日制脫產或半脫產學習2.5年。學校可為脫產班外地學員安排住宿,費用自理。
三、學費標準
2014年學費標準為4萬元/人。
四、專業方向
工商管理碩士開設四個專業主修方向,包括:
◆生產運作與物流管理◆戰略與營銷管理 ◆科技與項目管理 ◆財會與公司金融
工程管理碩士開設五個專業主修方向,包括:
◆工程項目管理 ◆工程質量管理 ◆工程物流管理 ◆工程信息管理 ◆工程安全管理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4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1.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6)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 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報考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招生單位應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招生單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七、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4年1月4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國語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由考生報考的招生單位負責通知。
八、復試
(一)招生單位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四)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招生單位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本單位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七)各招生單位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計劃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單位,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進行初試科目改革的學科專業復試差額比例可適當擴大,具體比例由招生單位自定。
九、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十、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招生單位要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后,招生單位應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其他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十三、補充說明
沈陽工業大學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關要求嚴格按照《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執行。針對部分工作環節作如下強調說明:
(一)關于學歷認證
所有報考考生在網上報名之前,必須能夠在學信網上查詢到本人的學籍或學歷信息,并打印出查詢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備用。
學信網上查不到學歷的考生必須取得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有國外學歷的考生或中外合作辦學只獲得國外學歷的考生,必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之后方可參加網上報名并參加現場確認。
根據《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在學信網未能查實學歷的考生,現場確認時因未能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而簽署《遼寧省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學歷(學籍)認證承諾書》的考生,必須于2013年11月24日前將“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傳真至沈陽工業大學研招辦(傳真:024-25494900),并電話確認傳真收到(電話:024-25496237轉8003)。未能在此規定時間前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考生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規定,將不予準準考。
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各項信息,必須與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類學籍學歷認證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現場確認時務必認真仔細核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導致不準考或不能錄取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特此強調!
各類認證報告在復試資格審核時提交。
(二)各類通知方式
準考證均采取網上自行打印,請關注全國統一報名網站通知。
復試通知通過沈陽工業大學MBA教育中心網站和研究生學院網站統一通知,學校不再寄發紙質復試通知書。
錄取通知書通過MBA教育中心發放。
考生網報時填寫的通信地址和聯系電話應該長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聯系電話不詳導致函件無法收到或電話無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試成績、復試分數的查詢,通過沈陽工業大學研究生學院網頁發布。
(三)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均為擬招生數,具體招生人數須根據當年一志愿上線生源情況和教育部下達招生計劃確定后公布。
(四)關于報考類別
根據《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2014年碩士研究生的報考(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