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 申請人必須已獲得碩士學位,并在獲得碩士學位后在申請學科的領域內從事研究或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2. 申請人應在申請的學科領域做出突出成績,以主要完成人身份(排名前1/2)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以上研究成果獎勵。
3. 申請人必須以第一作者(并執筆)發表過體現博士學位論文工作成果的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具體見“清華大學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發表論文等學術要求”。
4. 申請人必須已基本完成博士學位論文。
5. 報名材料清單:
① 所在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
②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工作證;
③ 碩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
④ 本科、碩士階段課程成績單;
⑤ 國家級或省部級以上研究成果獎勵獲獎證書;
⑥ 已發表或出版的體現學位論文內容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如研究報告、工程設計、發明、專利證書等);
⑦ 準備申請博士學位的學位論文全文5本;
⑧ 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介紹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研究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⑨ 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的推薦書(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導教師;導師不能作推薦人。兩位推薦人中,一般要有一位我校的在職教師;
⑩ 上述第②-⑥項的復印件(第⑥項中頁數較多的成果可僅復印首頁、目錄頁、主要內容頁及作者頁);
此外,如委托他人代辦,還需交驗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博士學位論文及研究工作要求:
1. 申請人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應是在工作實踐中由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特定的研究領域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2. 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由本人整理為博士學位論文,并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和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3. 論文用中文撰寫,并要有中文和英文摘要,具體要求見《清華大學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論文書寫指南》。
4.申請人必須到我校參加為期不少于三個月的與論文相關的科學研究工作,并在相應學科報告其論文工作情況及接受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