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時可以按規定免考已學過并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其中:
研究生和本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哲學、政治經濟學、中國革命史、中共黨史、高等數學、普通邏輯、大學語文、公共外語等公共課和名稱、要求相同的課程;
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相同學科不同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和名稱、要求相同的課程;報考自學考試不同學科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
各類高等學校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
各類高等學校的本科肄業生、退學生參加自學考試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裸;
各類高等學校和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專業的,可免考公共課;
考生申請課程免考,應提供畢業證書、原所在學校的課程名稱和成績等證明材料的正本并到當地自學考試機構辦理手續,經查驗核準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審核批準。凡有偽造、涂改或提供假證明者,一經查出,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已取得的自學考試合格成績,并通知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