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女士2012年4月時在某網校花費了1590元購買了3科網絡注冊會計師課程。楊女士表示,客服人員曾表示購買3科可以另外贈送一科課程,而且沒能通過考試的話,還可以再次免費聽取包括贈課在內的四門課程。
但她因為3科考試未通過希望今年重修時,客服稱只能再次免費學習3科,原因是楊女士在上一次考試中有一門考試沒有報考。“我咨詢的時候客服并沒有告訴我一定要報考”,楊女士說。
■幫問結果:
本報法律顧問遼寧百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飛認為,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楊女士不能證明“網校確實承諾過不通過考試或者未報考也可以免費重修”則很難維權。消費者在進行類似購買行為時,應要注意簽訂書面協議等能夠保存的資料,萬一出現糾紛能夠提供有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