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27會議審議通過了金融碩士等19種碩士專業學位設置方案,決定在我國設置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警務、應用心理、新聞與傳播、出版、文物與博物館、城市規劃、林業、護理、藥學、中藥學、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等碩士專業學位。以下為:出版碩士專業學位設置方案。
《專業碩士設置方案》
一、為適應我國出版事業發展對出版專門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出版人才培養體系,創新出版人才培養模式,提高出版人才培養質量,特設置出版碩士專業學位。
二、出版碩士專業學位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Publishing”,簡稱MP。
三、出版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目標是: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掌握出版專業知識和技能,具有較寬的知識面,能夠綜合運用管理、經濟、法律、外語、計算機等知識解決出版業實際問題,適應現代出版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出版專門人才。
四、出版碩士的課程設置要充分反映出版實踐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素質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創造性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教學方法要重視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擬訓練等方法。
五、出版碩士的培養過程須突出出版實踐導向,加強實踐教學,實踐教學時間不少于半年。
六、出版碩士專任教師須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和教育教學水平。重視吸收來自出版實踐領域的專業人員承擔專業課程教學,構建“雙師型”的師資結構。
七、學位論文須與出版實踐緊密結合,體現學生運用出版及相關學科的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出版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類型可以是理論研究、調研報告、案例分析、畢業設計等。論文答辯形式可多種多樣,答辯成員中須有出版實踐領域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八、修滿規定學分、完成出版專業實習并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出版碩士專業學位。
九、積極推進出版碩士專業學位與出版類職業資格考試的有效銜接。
十、出版碩士專業學位由經國家批準的出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授予。
十一、出版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
《考試大綱及命題指導意見》
I、考查目標(2013年在職碩士招生簡章)
“出版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考生的文化常識和知識面以及語言文字表達、邏輯思維和寫作等將來從事出版工作所必須具備的能力。
II、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試卷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不允許使用計算器等設備。
涉及內容如下:
1、文化常識。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領域知識,以大學本科畢業生應知應會知識為主。建議分值:50分。
(1)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知識
(2)自然科學基礎知識
2、漢語語言文字基礎。包括文字規范、修辭、語法、古漢語、寫作等知識。建議分值:80分。
(1)文字規范
漢字常識及使用規范;漢語拼音拼寫規則及語音規范;標點符號的規范使用。
(2)修辭
詞語錘煉;詞語活用;煉句;常見句式及其修辭效果;常見修辭格及其綜合運用。
(3)語法
詞的構成;詞及詞形、詞音與詞義;異形詞、同音詞、多音詞、異讀詞;同義詞與反義詞、單義詞與多義詞;句子成分;短語;單句與復句。
(4)古漢語
通假字與古今字;詞的本義與引伸義、古義與今義;實詞與虛詞;古漢語常見句式;古漢語標點;古漢語今譯。
(5)寫作
能熟悉撰寫常用文體,做到文字通順,用詞得體,結構合理,文體恰當,文筆優美。
三、題型結構
題型建議采用選擇、簡答、改錯、寫作等形式。各部分所占分值初定如下:
選擇題:10題,每題2分,共計20分,
簡答題:2~4題,每題10~15分,共計30~40分,
改錯題:2-3題,每題15~20分,共計40~50分,
寫作題,1題,每題50分,共計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