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單位: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以下簡稱推免生)報考碩士研究生是激勵本科學生勤奮學習、選拔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措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日益受到學生和社會的密切關注。根據教育部、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現就做好2014年推免生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和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組織領導
各招生單位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對本單位研招工作(含推免生接收工作)進行組織、領導和協調,并接受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紀檢處的監督和檢查。
二、接收范圍和名額
擬接收的推免生應是具有推免資格的本科培養單位推薦出來的、具有免(初)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2014年接收的推免生名額分為學術型和專業型兩個部分,學術型名額用于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型名額用于接收優秀應屆本科攻讀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各招生單位要統籌做好推免招生和統考招生工作,所接收的推免生(含團中央推免計劃、名額補償推免計劃、本碩博精英培養計劃)占各招生單位2014年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且接收總數不得超過本單位總招生計劃的50%,各專業必須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計劃用于招收統考考生。
三、接收程序和時間安排
接收程序和時間安排請參照《西南大學2014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實施辦法》執行。各招生單位在收到推免生的《2014年推免生報考西南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及輔助材料、《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及其本科培養單位教務部門(或研究生主管部門,我校由教務處提供)出具的“推免資格證明”等材料后,首先對該生的基本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和評議,審查標準請參見《關于印發西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
若該生符合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和培養目標,應安排考生體檢和復試。在符合本單位接收推免生的基本要求和培養目標的前提下,鼓勵跨專業、跨單位接收推免生。復試標準按學校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要求進行,復試時應對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專業技能、思想政治素質、學習能力、科研能力及潛質、創新精神及相關特長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復試結束后要給出復試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和錄取意見,并將復試結果及時通知考生。接收推免生的招生單位于10月19日將《西南大學各招生單位接收推免生匯總表》和《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交研招辦。
若該生不符合本單位的基本要求和培養目標,或經復試不合格,應立即告知考生不予接收。
推免生的接收、復試和體檢于10月19日前結束。
10月30日至31日,被接收的推免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報,網報時報考學校、招生單位、專業均選擇被接收的培養單位、招生單位和專業,考試方式選擇“22-推薦免試”。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取消推免資格。
11月10日—14日,被接收的推免生憑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到網報時選擇的現場報名點進行現場攝像、信息確認和繳費,未報名的推免生不能錄取。本校推免生只能選擇我校作為現場報名點。
四、其他注意事項
各招生單位在接收推免生后,應對推免生的后期學習和工作提出嚴格要求,并要求其本科培養單位加強對推免生的管理。對違反推免要求的考生要給予嚴肅處理。在發出錄取通知書之前,學校對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報名手續的推薦免試生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者方能被錄取,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
另外,學校已實施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所有考生進入新的研究生資助體系及獎學金評定體系,因此,各招生單位在接收推免生時須及時告知考生,并積極做好新的研究生資助體系及獎學金評定體系的宣傳及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