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保證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對象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專升本考生須具有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機構頒發的高等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條 我校在京成人高等教育學習形式為夜大學。
第四條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學制為:高中起點本科五年,高中起點專科2.5年,專科起點升本科2.5年;夜大學面授、輔導時間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上課地點在校本部或指定的教學站點。
第五條 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頒發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層次畢業證書的人員。所報專業應與其專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第六條 報考專升本藝術類考生需在2012年9月2—6日,到所報專業的上課地點進行加試報名。加試成績作為錄取條件之一。
藝術類《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加試課程:素描、色彩。
藝術類《錄音藝術》專業的考生加試課程:音樂鑒賞。
具體加試時間請與相關教學地的有關部門聯系。
第七條 招生錄取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依照當地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所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按招生計劃、分專業按考生第一志愿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學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第二志愿考生及調劑錄取的考生。
第八條 已向社會公布的招生專業,經調劑錄取后仍不足開班人數的
專業,將予以停辦,學校在錄取前通知考生并將不開辦班專業報北京教育考試院成招辦備案,由考生選擇是否調劑到本校其他專業或調劑到其他院校的相關專業,考生選擇完畢后由院校按考生志愿要求協助處理。
第九條 凡招生簡章中注明“直屬單位”、“委托培養”的專業不對社會招生,社會考生不應填報此類專業。誤報“直屬單位”、“委托培養”專業的上線考生我校不能錄取,將依照有關規定轉至其它志愿專業、志愿學校或調劑錄取。
第十條 我校對符合北京成人招生政策中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將按照有關政策給予錄取。
第十一條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僅限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十二條 學費將按照2013年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教委批準的標準收取,教材費自理。以下是2012年學費收取標準,僅供參考:
專升本理工類1320元/學期?人;專升本經管類1120元/學期?人;專升本外語類1440元/學期?人;專升本藝術類1815元/學期?人。高中起點本科理工類1450元/學期?人;高中起點本科文史類1120元/學期?人。高中起點專科理工類1050元/學期?人;高中起點專科文史類945元/學期?人。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已報到的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相關機構備案。
第十四條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學校紀委監察室、各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監督。
第十五條 我校地址:北京西直門外高粱橋斜街44號北京交通大學東校區。郵政編碼: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