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是一所教學與科研力量居全國一流水平的著名重點大學,有逾百年辦學歷史。目前學校已成為我國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和進行多學科、高水平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詳情點擊查閱)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1996年批準在我國設置并試辦教育碩士專業學位,1997年開始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北京師范大學自1997年以來已連續招收教育碩士研究生13年,共錄取3841人,授予教育碩士專業學位2333人。
一、招生宗旨
北京師范大學在職教育碩士招生簡章
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基礎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層次專門人才。開展在職人員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工作,是對基礎教育教學和管理人員實施正規、系統、高水平的學位教育,旨在加強基礎教育骨干教師隊伍的建設,培養和造就一批政治、業務水平較高的應用型、高素質的創新人才。
該學位獲得者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既要掌握某門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又要懂得現代教育基本理論和學科教學或教育管理的理論及方法,具有運用所學理論和方法解決學科教學或教育管理實踐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的能力,還要能比較熟練地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
二、招生領域及擬招生人數
我校在職人員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計劃11個學科領域招生,具體招生領域及擬招生人數見附錄一。
三、課程學習及學位授予
我校在職人員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以在職兼讀的非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考生被錄取后利用個暑期集中授課。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習并考核合格后,在職研究并撰寫學位論文。學習年限為二至四年。
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核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教育碩士專業學位,頒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的教育碩士學位證書。
四、報考條件、報考辦法及報考資格審查
1、報考條件
2008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的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和其他中等學校的文化基礎課專任教師或管理人員,以及省、市、區、縣教育研究部門或政府機關教育系統中有相當于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的教研員或管理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現代教育技術領域面向從事中、小學信息技術課程的教師招生。
2、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網上報名。考生在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間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一下簡稱“學位網”,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詳細報名步驟請點擊查閱)、上傳本人電子照片(上傳電子照片標準),北京地區考生還須網上提交報名費320元(外地考生的報名費,請按照當地規定方式繳納290元,另專業課命題、制卷、閱卷費30元隨報考材料郵寄我校)。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自行打印報名系統生成的《2011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間到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網上報名成功后得到的具體確認地點信息提示)驗證、確認報名信息。
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持規定的身份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至現場確認點,由工作人員核驗,通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鑒別儀驗證報名信息,并提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內數碼照片文件(持護照者除外),本人在報名系統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報名信息已經簽字確認,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報名考生應在規定的報名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本次考試報名無效。
考生既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就近選擇指定的報考點報名、考試,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點報名、考試。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學位網下載準考證。
3、報名證件要求
根據學位辦[2011]28號文件,參加此項考試的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規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其他人員規定使用的有效證件為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和外籍護照。
根據《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發放辦法》(國務院、中央軍委第510號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條規定,“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從事有關社會活動,需要證明公民身份的,憑居民身份證證明;執行任務、辦理公務、享受撫恤優待等,需要證明現役軍人或者人民武裝警察身份的,憑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制發的身份證明”。因此,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報名參加此項考試,也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否則不予報名。
4、報考資格審查
(1)報考材料及報名費:
考生現確認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及相關費用:
①本人最后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②各類獲獎證書(限區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獲獎證書)及重要教學科研成果證明書的復印件。
外地考生還需交專業課命題、制卷、閱卷費30元。
交材料時間:9月3日至10月29日(雙休日除外)。
郵寄報考材料者須把上述所有材料,用掛號信寄到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專業碩士招生辦公室。若單郵寄專業課命題、制卷、閱卷費,請務必注明考生姓名和報考的學科領域。
考生郵寄報考材料后,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上查詢是否收到等有關信息。未交報考材料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2)考試成績發布后,符合我校發布的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登錄學位網下載本人《2011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本人簽名后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
復試報到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證或護照);
②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③簽字蓋章后的《2011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
④提交的獲獎證書及重要教學科研成果證明書的原件。
提醒:以上材料請提前準備好,如不能按期提交上述材料,將不允許進行復試,不予錄取。
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文件規定,考生在網上報名前應進行資格自審,我校在錄取前也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生如有問題,請向研究生院專業學位處咨詢
五、入學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
1、考試時間。初試是全國聯考,日期為10月29日、10月30日(詳細聯考時間請點擊查閱)。復試時間約在次年元月份,具體時間見復試通知(屆時請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院網頁)。
2、初試考試科目:英語(不考聽力)、教育學、心理學和專業基礎課。前三門為全國統一命題;第四門由我校自行命題。
3、初試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確定。具體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4、對初試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我校還將進行復試。若考生教學成果突出,獲得過區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重大獎勵,我校將在劃定復試分數線時予以適當照顧。政治理論將在復試中考核。復試將重點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理論素養、反思教育經驗能力,以及基于實踐進行研究和創新的能力。各學科領域具體復試方案在復試前公布。
六、錄取
根據考生的入學初試和復試成績擇優錄取。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自行聯系北京市其他招生單位調劑錄取。
考生被我校錄取為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后,于7月入學。學習將分為課程學習與學位論文撰寫兩個階段。我校教育碩士學費總額1.9萬元,其中課程學習階段學費為1.1萬元(不包括住宿費、書籍資料費等),撰寫論文階段學費為0.8萬元。
七、聯考科目復習教材
教育碩士全國聯考科目使用的考試大綱:
外國語:《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其中,學科教學(英語)專業方向使用《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統一(聯合)考試大綱(英語二)》(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教育學、心理學:《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統一(聯合)考試大綱及指南》(教育學、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