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推廣碩士(MAE)
(一)報考條件
2011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士學位),且具有農業推廣與農村發展相關實踐經驗的在職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二)招生領域及代碼
序號 | 農業推廣領域名稱 | 代碼 | 序號 | 農業推廣領域名稱 | 代碼 |
1 | 作物 | 470101 | 9 | 農業機械化 | 470109 |
2 | 園藝 | 470102 | 10 | 農村與區域發展 | 470110 |
3 | 農業資源利用 | 470103 | 11 | 農業科技組織與服務 | 470111 |
4 | 植物保護 | 470104 | 12 | 農業信息化 | 470112 |
5 | 養殖 | 470105 | 13 | 食品加工與安全 | 470113 |
6 | 草業 | 470106 | 14 | 設施農業 | 470114 |
7 | 林業 | 470107 | 15 | 種業 | 470115 |
8 | 漁業 | 470108 |
農業推廣碩士招生單位自行確定招生領域,須于5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向全國農業推廣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進行招生領域備案。
(三)考試科目
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GCT)、農業專業考試與相關測試。
GCT考試實行全國聯考,命題及閱卷工作委托學位中心統一組織。農業專業考試與相關測試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各招生單位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GCT成績合格分數線。達到招生單位規定的GCT成績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參加招生單位組織的農業專業考試與相關測試。
(四)其他事宜
1、考生可選擇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招生領域報考。
2、各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GCT成績、農業專業考試與相關測試結果決定是否錄取。
3、為便于開展培養工作,允許各招生單位校內跨領域調劑錄取;但校外調劑錄取只限于相同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