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研究生網16日從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了解到,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內蒙古自治區將對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違規考生做出處理。目前,違規名單已經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違規事實包括: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等。
擬處理意見分別為:29個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38個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184個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年。
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內向該中心發傳真或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