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秋季學期起,北京市屬高校將研究生普通獎學金和北京市學生生活物價補貼合并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碩士生國家助學金標準調整至每人每月700元,博士生調整至每人每月1200元,并將支持范圍擴大至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也就是說,市屬高校助學金標準為碩士研究生每人每年7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每年按10個月發放。
同時,北京市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并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按照碩士生每人每年8000元、博士生每人每年10000元的標準及在校碩士生人數50%、在校博士生人數80%的比例給予經費支持。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市屬高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獎勵標準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0000元。
此外,市屬高校按照規定統籌利用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并提供“三助”津貼。津貼標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當地物價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原則上,助研津貼主要通過科研項目經費中的勞務費列支。助教津貼和助管津貼所需資金由各培養單位承擔。
家庭貧困的研究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條件、程序及其他有關規定,與高校本專科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基本相同,原則上,全日制研究生助學貸款每人每年申請額度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