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教育網從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了解到,我區2013下半年自學考試畢業審定工作于12月1日開始。
2013下半年畢業審定的時間安排如下:12月1日9時至12月10日17時,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需在網上辦理畢業申請手續;12月11日至12月20日,盟市進行初審工作;12月23日至2014年3月31日,自治區考試中心進行復審工作。各盟市教育考試中心需在12月23日前將初審通過的考生檔案送至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2014年3月31日后,自治區考試中心發放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畢業證書》和《畢業生登記表》。
從2013年起,考生申請畢業須在最后一次參加考試的所屬盟市自考辦提出申請(除2006年10月以前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凡2006年10月以前參加過考試且成績合格的老考生,必須在試卷所在地申請畢業,并由初審盟市提供試卷,否則一律不允許畢業。如果2006年10月以前曾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盟市參加過考試,則需選擇其中之一申請畢業,而該考生在其他盟市保存的試卷必須由保存方將考生的試卷密封后通過機要方式寄送給考生申請畢業的初審方(密封袋內附有試卷交接單),不允許考生自帶。
考生在申請畢業前,必須先核對個人信息,如果發現有誤,需向盟市自考辦提出更正錯誤信息的申請,并由盟市自考辦將相關材料以掃描件的形式上傳至自治區考試中心,經修改正確后再申請畢業。考生的畢業申請一旦通過復審,《畢業證書》及《畢業生登記表》上的考生自然信息將以修改后的網上數據為準進行打印,同時該信息將不再允許修改。
凡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需向所申請盟市自考辦提交如下材料:
一.2002年以后畢業的專科生需提供由學信網認證并打印出的專科學歷證明;2002年(含2002年)以前畢業的專科生,若在學信網查詢不到專科畢業證相關信息,則必須去教育部授權的學歷認證部門進行學歷認證,將認證后的報告復印件裝入檔案袋,否則一律不予通過初審。
二.若專科畢業證上的名字、身份證號與申請本科所填的個人信息不一致,考生需提供戶籍證明和身份證變更證明原件至盟市自考辦,并由盟市自考辦以掃描件的形式上傳至自治區考試中心,同時還需將該證明材料的復印件裝入檔案袋。
考生必須在考完并通過所有規定課程后,方能參加論文答辯,盟市自考辦在初審該科目時以自治區平臺上公布的成績為準,沒有實踐性環節考核(論文答辯)成績的考生檔案不能上報參加復審。2011年以前發放的實踐環節考核紙質合格證不再有效。
凡發現有偽造、涂改和提供假證明材料的考生將被記入黑名單,同時三年內不允許參加考試和申請畢業。其他具體畢業審定事宜,考生可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自學考試專欄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