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的申請辦理時間、地點
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每年集中辦理兩次,分別為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辦理時間約為5月中旬,下半年辦理時間約為11月中旬。
辦理地點:各縣市區自學考試辦公室。
因每次畢業證書的辦理時間要根據省里規定的時間和各縣區的工作安排再確定,故無法提前預告準確的日期。請達到畢業申請條件的考生在辦理時間前與各縣市區自考辦聯系按照其規定的時間前去辦理。
二、考生辦理畢業證書需要上交的有關材料
1、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辦理畢業手續,只上交身份證的復印件即可。
2、上交單科合格證、實踐環節和畢業環節考核合格成績單,(2003年后取得的合格成績單丟失,由各報名點查詢確認,并出具成績證明,03年以前取得的合格成績單丟失,由考生到市招考中心自考科查詢檔案并開具成績證明。從2010下半年開始實踐、技能考核成績不再對考生發放成績單,由考生登錄山東省招考院網站查詢確認成績合格后申請畢業手續)。
3、畢業生登記表:(具體填寫說明與要求見附件1)
4、辦理本科畢業證書必須上交專科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包括自考畢業生)。2002年以后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各類高等教育學歷,需考生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進行實名注冊后,打印“電子注冊備案表”一并上交。2002年以前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各類高等教育學歷,需考生自行聯系學信網提供“學歷認證報告”一份并上交。學歷認證材料缺失將導致考生取得畢業證書后無法在學信網上注冊。
以上材料考生必須按要求填涂,不要填錯,否則影響畢業,不明白的事項不要填寫,問清后或在畢業信息采集時填寫。考生的聯系電話必須準確、暢通,因考生聯系電話發生變更或聯系不上導致考生不能按時畢業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三、關于免試科目
有免試考試科目的考生必須上交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生成績表的復印件并加蓋畢業學校教務部門的公章,自考畢業生上交自考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生登記表的復印件在成績欄內加蓋本單位人事部門的公章即可(登記表必須完整)。免考英語及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的考生,除執行免考細則的規定外,用 PETS、NIT、全國計算機等級和大學四、六級英語證書頂替課程的,需交合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2005年上半年以前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可以免試英語(二),大學四、六級只有成績單的暫不能免試英語(二)。大學四、六級英語證書的在讀學校必須與畢業證書的畢業學校一致。PETS、NIT、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丟失的必須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證書科開成績證明。
四、辦理畢業證書需注意事項
1、凡是試卷、登記表以及上報的附件材料中出現姓名“同音不同字”的,上報材料時需交本人身份證的復印件及本人書面原因說明和單位證明,“曾用名”的要有戶口簿中戶籍卡的復印件并加蓋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專用章(注:打印件),全部試卷為同一姓名者,辦證以試卷姓名為準,不得變動。
2、考生身份證號碼發生變更的請考生在辦理畢業申請時按照現使用的身份證號碼進行信息核對,如有錯誤請要求各縣區考辦工作人員按照證件進行信息修改,避免因畢業電子信息中身份證號碼錯誤導致申領的畢業證書上身份證信息錯誤給考生帶來的諸多不便(畢業證書一經下發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