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2009年7月31日前獲得學士學位,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以及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
報考電子與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計算機技術等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學前未達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的,須修完研究生課程并從事工程實踐兩年以上,結合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后,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報考集成電路工程、軟件工程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的,須修完研究生課程并結合集成電路工程或軟件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后,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二)招生領域
工程碩士招生單位及工程領域名單詳見附1。
(三)考試科目
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GCT)、專業考試,共計2門。其中,GCT實行全國聯考。
(四)專業考試方式
考生達到所報考招生單位相應工程領域的GCT成績合格分數線,可申請參加該單位自行組織的相應工程領域專業考試和相關測試,即第二階段考試。
1、各招生單位須在6月底之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第二階段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項。
2、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第二階段考試,須將考生的考試資料(包括筆試試卷、面試記錄等)存檔備查。
各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GCT成績、專業考試及相關測試結果決定是否錄取。
(五)錄取有關事宜
1、招生單位錄取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錄取總人數的10%。
若招生單位在水利工程、測繪工程、地質工程、礦業工程、石油與天然氣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核能與核技術工程、工業設計工程、農業工程、林業工程等領域招收工程碩士,錄取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所占比例可單列,但不得超過本校該領域當年錄取總人數的20%。
2、招生單位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須填寫《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情況登記表》(樣表見附2)一式兩份,于2013年1月31前提交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處備案。
(1)對于錄取100人以下的招生單位,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當年實際錄取人數的10%。其中,西部院校錄取考生均為西部生源的,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數可按不超過本單位錄取人數的15%掌握。
(2)對于錄取100人及以上的招生單位,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數不得超過10人。其中,西部院校錄取考生均為西部生源的,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數可按不超過15人掌握。
(3)招生單位在水利工程、測繪工程、地質工程、礦業工程、石油與天然氣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核能與核技術工程、工業設計工程、農業工程、林業工程等領域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數的比例可單列,但不得超過該領域實際錄取人數的10%。
(六)工程領域名稱及代碼
序號工程領域名稱代碼 序號工程領域名稱代碼
1機械工程085201 21輕工技術與工程085221
2光學工程085202 22交通運輸工程085222
3儀器儀表工程085203 23船舶與海洋工程085223
4材料工程085204 24安全工程085224
5冶金工程085205 25兵器工程085225
6動力工程085206 26核能與核技術工程085226
7電氣工程085207 27農業工程085227
8電子與通信工程085208 28林業工程085228
9集成電路工程085209 29環境工程085229
10控制工程085210 30生物醫學工程085230
11計算機技術085211 31食品工程085231
12軟件工程085212 32航空工程085232
13建筑與土木工程085213 33航天工程085233
14水利工程085214 34車輛工程085234
15測繪工程085215 35制藥工程085235
16化學工程085216 36工業工程085236
17地質工程085217 37工業設計工程085237
18礦業工程085218 38生物工程085238
19石油與天然氣工程085219 39項目管理085239
20紡織工程085220 40物流工程085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