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Cooper(1988)在美國的一項調查,正常人在醒著的時候,70%的時間用于各種形式的交際活動,其中11%用于寫。l5%用于讀 ,32%用于說 。而至少42%的時間用于聽。” 可見,在日常交際中,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在二語習得領域里,Krashen(1985)認為習得第二語言,聽力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他的頗有影響的可理解輸入假設 (Comprehensible Input Hypothesis)就是一個明證。他認為,人們習得第二語言的唯一方法是理解信息,或接收可理解輸入。在外語教學領域早就指出:“講話 自身不能構成交際 ,除非講話 內容被另一個人所理解”,“因此 ,如果要達到交際這一(教學)目的。教授口語的理解就是頭等重要的事情”。自然法、全身反應法等主張: “在教會話之前 ,應拿出一段時間訓練聽力……在學生的輸入性 (理解 )技能得到充分提高之后,輸出性(表達 )技能自然隨之而來 ” 。以上主張雖有偏激之處,但卻能反映聽力教學的重要性。我們認為,語言習得主要通過獲得大量的可理解輸入來實現,而聽是獲得可理解語言輸入的最重要的渠道。因此,我們從認知理論的視角,著重討論聽力理解與母語思維的認知過程,從而使人們意識到更有效的聽力教學方法。
一、 聽力理解的認知過程
Kenneth(1976)認為聽力理解由五個成分構成,并且在順序上,后一個成分總是依賴于前一個成分,即辨音 (discrimination)、信息感知(perception of message)、聽覺記憶(auditory memory)、信息解碼(decoding message)、運用所學語言使用或儲存信息(use or store message)。辨音包括辨別各種語音、語調和音質等。這也是聽力理解的第二步。信息感知指的是學生在具備了辨音能力之后有意識地感知語流中的語音組合。從而獲取句子意義的階段。聽覺記憶指的是將所感知到的聽覺信息能夠在被理解之前在大腦中保存一定的時間。信息解碼指的是理解或獲取信息的過程。在經過了以上四個階段之后,學習者就可以運用所學語言將信息表達出來或儲存在長期記憶中。
Anderson(1985)對聽力理解過程的劃分比較簡單,他認為,聽力理解包括三個相互聯系而又循環往復的過程:感知 處 理 (perceptual processing)、切 分 (parsing)和 運 用(utilization)。在感知處理階段 。聽話者的注意力集中在聽力材料本身。并將所聽到的聲音暫時儲存在短時記憶中。在切分階段。聽話者將短時記憶中的語音串切分成從句、短語、單詞或其它語言單位 ,并在大腦中以心理表征的方式建構意義。在運用階段,聽話者借助世界知識和語言知識將大腦中的心理表征與已有知識聯系起來,從而對聽力材料作出正確的理解。AbboR等(1981)則認為,外語的聽力理解過程與母語的聽力理解過程有相似之處。他們認為,聽力理解包括感知、解碼、預測與選擇等過程。總之,聽力理解是通過聽覺器官和大腦的認知活動,并運用語音、詞匯、語法和各種非語言知識,把感知到的聲音轉化為信息的過程。”
心理語言學區分了三種閱讀理解模式 ,即 “自下而上”(bottom.up)模式、 “自上而下”(top.down)模式和互動(interactive)模式,對聽力教學也有著積極的指導作用,因為讀和聽都是人們獲取信息的重要途徑。在聽力教學中“自下而上”模式指利用語音、詞語和句子本身的知識以及對語言因素的分析來進行聽力理解,即從語音 、單詞 、 句子到整個語篇的意義。這一模式忽視聽話者的背景知識在聽力理解中的作用。 “自上而下”模式指的是利用 “已有知識和整體預期” 及其他背景知識對接收到的信息(詞語 、句子等)進行分析處理。這一模式強調聽話者的已有知識、預設、經驗和認知圖式在聽力理解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