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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民營電網公司的八年暗戰

      69歲的德國皮具設計師Winfried Wiemer沒有想到,八年前在中國的一個投資,會成為一直折磨著他的“心病”。

      這個投資,并非他最擅長的皮具設計,而是中國幾乎未對外放開的自然壟斷領域——電網——江西南昌開發區30平方公里區域的供電權。

      這家公司是中國電網行業中極其罕見的民營企業,Wiemer持有30%股權。公司去年的純利潤600多萬,今年初以來已超過1000萬,但他卻分不到一分錢紅利——大股東江西省電力公司不分紅。

      這筆投資變得味同雞肋。Wiemer不甘心就這么退出,但留下來,又無法對經營管理發揮什么作用,也分不到錢。

      “吃螃蟹”的人

      Wiemer是改革開放中,前來中國淘金較早的外商之一。1988年,他就在廣東中山市投資了一個皮具廠,此后便一直待在中國。

      2002年9月,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團前往中山考察。Wiemer的中國妻子的哥哥、同在中山的南昌人陶志勇參與接待,其間他聽說,開發區想建設一個變電站及配套設施,正在找人投資,便動了心。

      不過,從未投資過電力設施的陶還是將信將疑,他憑直覺認為,電網非一般產業,民營資本是否真能進入,他打了個問號。

      經過進一步了解,陶開始覺得,“這是個機會。”

      原來,從2001年開始,江西省政府提出,“主攻工業,江西要在中部崛起”的戰略。南昌市政府響應這一號召,加快了對工業園區的建設。位于市郊的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由此成了重點扶持項目——其實,這個開發區早在1993年就已經成立,但一直沒有發展起來。在新政策和中國新一輪經濟景氣周期帶動下,招商引資工作走上了快車道。

      開發區工委委員、管委會調研員趙永林回憶,到2002年7月,進入工業園開工建設的企業就達到了40家,開工面積占到了園區的30%。園區的配套——尤其是用電——開始趕不上企業的進駐速度。

      負責園區水、電等配套的公用事業局副局長陳國銀介紹,開發區管委會曾提出,讓江西省電力公司加大投入,在此新建一個變電站。但此時省電力公司忙于其他地方的投資,自稱“無力顧及”。于是,2002年7月,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向江西省電力公司提交了一份申請,希望能自行建設一個220KV的專用變電站和配套設施。

      很快,20天后開發區就得到了江西省電力公司的批復。在這份編號為“贛電計(2002)91號”的文件中,江西省電力公司同意了南昌經濟開發區自建變電站的要求,并在文件最后寫道:希望開發區電網做好規劃工作……使其不僅作為一流投資環境的設施吸引外資,而且“本身也能產生經濟效益”。

      看到這一文件,陶志勇開始勸說他的德國妹夫投資。經過幾輪考察,Wiemer決定,“抓住這個機會”。

      2003年4月,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電力有限公司順利成立。Wiemer通過他在南昌的外商獨資公司歐亞燈飾城占股30%;開發區管委會下屬的昌北投資公司占股40%;另外的30%則讓給了陶志勇一位有電力投資經驗的朋友,中山福達電氣公司的董事長郭振清。

      國網強勢入股

      一開始的合作是甜蜜的。面對幫助開發區解決了大問題的外來資本,南昌市政府給予了最大程度的熱情。11月14日,Wiemer向南方周末記者回憶,那時他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國王”,來到了陌生的土地,“有鮮花,有掌聲,還有大領導的接見”。

      Wiemer讓陶志勇從中山回到了南昌,出任公司總經理。2003年下半年,他們便開始建設占地30平方公里的開發區電網。

      此時園區荒蕪一片,鋪架電網并不容易。但開發區管委會為了配合招商引資,早日建成電網,竭力支持,要路修路,要水給水。公司澆灌混凝土時,抽干了園區的水塘,管委會就將園區內唯一的一輛灑水車調過來為工程送水,直到竣工。

      2003年7月,開發區內220kv的變電站建好了。然而,就在“一切就緒,只欠通電”的時候,問題出現了——江西省電力公司不同意其接電。

      此時,大環境已經變了。歷經兩年爭論,幾易其稿后,中國電力體制改革方案2002年底正式出臺:根據“廠網分離”原則,集發電、輸電與配電三位于一體的原國家電力公司,將發電部分分成五大集團,供電部分則分為了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兩大公司。

      也就是說,從此之后,中國就只剩下了這兩個公司的兩張電網。其他形式的電網是不被允許的。批復開發區自建變電站的領導恰在此時調離,而新上任的領導,對前任制定的政策提出了不同意見。

      雙方僵持不下。從7月一直談到了第二年3月,一直沒有結果。一些陸陸續續進入園區的企業卻急等用電,他們給南昌市政府造成了不小壓力。

      于是,分管開發區的江西省經貿委領導出面轉寰,提議讓開發區管委會轉讓一部分股份給省電力公司。2004年4月,開發區以成本價轉讓省電力公司32%股權,保留了8%股權,僵局得以打破。

      2010年11月11日,見證了南昌經濟開發區電力公司股權變更的江西省電力公司高級經濟師、營銷部主任徐先起,向南方周末記者解釋當初的動機,省電力公司之所以要求控股,是出于“企業社會責任”:“供電的首要要求是安全,私人股東投資的電網,容易出現安全隱患,而國家電網控股,則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安全。”

      2004年7月18日,這個建好一年的變電站第一次通了電。開發區電力公司副總經理孫長林清晰地記得,通電那天,園區的企業比他們還要高興——2003年響應“退市入郊”的洪都鋼廠甚至還為此放炮慶祝。

      合縱連橫,股東倒戈

      然而,雖然通了電,但卻遺留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電價。

      按照江西省發改委2004年印發的《電價分類說明》,目前電價被分為居民生活用電、商業用電等九個類別。省電力公司認為,Wiemer所投資的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電力有限公司應該按照大工業電價也就是一般工廠企業的電價執行。

      這與園區其他工業企業的電價沒有兩樣,如果照此購電,Wiemer相當于免費幫省電力公司建了一張電網,用什么樣的價格買進,就以什么樣的價格賣出,不但不賺錢,還要賠上線損、管理費用等。

      Wiemer自然不同意。變電站投入使用后,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電力公司便取得了由江西省經貿委核發的《供電營業許可證》。在這份編號為“贛丁-100”的許可證中,其營業方式屬于“直供”,按照相關規定,這類丁級供電企業應該享受縣級躉售電價,也就是批發電價。一般而言,這個批發價比大工業電價大概便宜30%。而這部分差價,正是開發區電力公司的利潤所在。

      雙方一直無法就此達成共識。由于開發區電力公司一直按照大工業電價購電,其主營業務——售電一直處于虧損狀態。而陶志勇與他的另一股東、中山福達電氣公司的董事長郭振清之間在合作上也產生了分歧。一位知情者透露,兩人在公司經常發生爭吵,齟齬漸深。

      2007年9月,郭振清提出,想將自己的30%股份轉賣給陶。陶志勇嫌2500萬的價格太高,沒有答應。

      三個月后,他突然獲悉,郭振清與大股東,也是他的談判對手——國家電網江西省電力公司達成了協議,以2500萬元的價格(郭的初始投資為930萬,照此計算,翻了將近兩倍),將他的30%股份賣給了對方。

      11月12日晚,南方周末記者致電郭振清,欲了解個中詳情。郭只簡短地說了句,“因為政策問題,不想繼續耗下去”,就以“正在開車”為由掛斷了記者電話。

      原本的合作伙伴臨陣倒戈,形勢立變。經過這次的股權變更之后,江西省電力公司占股62%,處于絕對優勢。

      但這似乎并不能滿足省電力公司的胃口。2009年初,省電力公司提出,要將開發區管委會所持有的8%也收入囊中。

      一開始,不僅Wiemer不同意,管委會也不答應。據管委會一位內部人士透露,省電力公司轉而向南昌市政府施壓。

      此時的江西省電力公司,能量已經今非昔比。它的母公司——國家電網,盡管2002年底才成立,但在短短的六年多時間里,就長成了一個“巨無霸”:在中國,它的供電業務覆蓋了國土面積的88%以上,超過10億的人口的用電都由其輸送。在2009年美國《財富》雜志全球500強企業榜單中,已經排到第15位。

      據管委會這位內部人士介紹,市政府開會協調了三次。

      眼看快要頂不住了,陶志勇和Wiemer商量后提出,希望管委會的8%能夠均分,他們和省電力公司分別購買4%,這樣省電力公司就不會取得超過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股權。但這遭到了省電力公司的否決。

      2009年2月的一個周末,開發區工委副書記胡覺榮正在釣魚,臨時接到一個不知內容的開會通知。趕到會場,胡發現會議已經結束,還因晚到“挨了領導批評”。

      這次會議實際上只是傳達市政府的最后決定——開發區剩余股權全部轉讓給省電力公司。“省電力公司的愿望很強烈,市里、區里也都同意,我們也就只好聽從上級安排。”出席了那次會議的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用事業局副局長陳國銀說。

      螞蟻與大象的戰爭

      原本三個股東,被踢走了兩個;八年博弈,最后變成了一對一的對決。不過,經過兩次股權變更之后,江西省電力公司控股70%,成了絕對的大股東,Wiemer已無任何籌碼。

      處于控股地位的省電力公司,從2008年開始,對公司進行了從外到內的改造。從變電站到辦公大樓,統一按照國家電網的CI要求進行裝修。國家電網的標志開始“無處不在”。從外表看起來,這個原本具有民營、外資背景的電力公司,已經與國家電網公司下屬的任何一個子公司沒有什么兩樣。

      而在公司內部,國企基因則越來越明顯。代表Wiemer參與管理的副總經理孫長林介紹,2007年,公司的接待費用為9萬元,一年之后,就變成了22萬。而公司的會議,也比以前增加了三分之一,一些不那么急迫的投資也被提上了日程。

      不過,國家電網一些好的作風也被帶了進來。孫長林介紹,以前他們都不習慣戴安全帽,省電力公司控股后,強制要求,進入作業區,必戴安全帽,現在他也養成了這個好習慣。

      當時還任公司總經理的陶志勇曾對公司的一些做法提出不同意見,但由于對方是絕對大股東,他的意見“僅供參考”。

      11月10日下午,在陶志勇帶領下,記者前往雙港變電站拍照。第二天一早,他就接到了省電力公司派駐的總經理范海峰的電話,批評其“未經公司許可,擅自進入變電站”。陶反問,“我是公司股東,怎么連自己投資的變電站都不能去看?”雙方差點吵了起來。第三天中午,兩人在公司食堂恰巧碰見,再次為此爭執,最后不歡而散。

      陶志勇告訴記者,在取得70%股權之后,省電力公司曾經托人向他轉達購買剩下30%股權的意向,但“一直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記者就此向江西省電力公司副總工程師徐先起求證,他表示,這是決策層的事情,自己并不清楚。

      知情人透露,江西省電力公司并未放棄收購剩下股份的想法,只是現在是微妙時刻,誰先提出,誰在談判中就處于被動地位。

      而就在他們為此暗自較勁的八年間,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已入他境。“競價上網、主輔分離”等未見動靜,電網公司卻開始控制電力設備上游企業,國家電網公司下屬多種經營企業和職工持股等企業依托電網的背景,紛紛進入發電領域。

      在此背景下,德國人Wiemer所持有的30%股權顯得“尤為珍貴”。已經有不下兩家大公司找過Wiemer,表達了收購意向,其中一家境外電力公司,興趣尤其濃厚,“他們并不關心是否能賺錢,而是發現,終于找到了一個進入這個壟斷領域的口子。”Wiemer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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